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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发布 明年起企业注册“零首付”

发布时间:2013/11/27  来源:东南网  作者:Lu2011   浏览:

东南网11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文 叶允平/制图)在厦门登记注册企业将变得更省时省力省钱,“零首付”也可以在厦门注册登记企业。昨日,厦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对外发布,宣布厦门将作为全省唯一试点。明年开始,企业注册登记将实现证照分离、取消注册资本门槛、放宽场所登记条件等等,厦门的商事登记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

据介绍,厦门是全省的试验区,走在全国前列,已经于10月份正式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启动了特区立法,目前《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已报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明年年初在全市实行。

门槛降低 “零首付”可注册公司

注册资本一直是很多企业注册面临的第一道难题,在厦门,目前要注册一家新企业,不但有最低注册资本的门槛,还需要在验资时,至少有20%的注册资本到位,对资金什么时候全部到位,也有时限要求。很多企业为了达到这个标准,有可能找人垫资,成立后再抽资,此类违规操作不但加重企业负担,也很难有证据去查办。

改革以后,所有这些限制都将取消,一穷二白“零首付”也能注册成立公司。因为今后将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以注册资本数额作为行业准入的条件;不再限制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及比例;不再限制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股东缴足出资的期限,也不再验资,一切都由股东自己去约定,并以此承担责任。

当然,这不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另有规定的银行、证券、期货、基金管理、保险等特定行业。

场所放宽 “格子公司”也可以登记

企业设立面临的另一个大问题就是场所。现行的登记制度,是把住所和经营场所联系在一起,对二者的要求都很多。而且一个具体地址一般只能登记为一家商事主体,导致企业的经营成本居高不下。

改革以后,将实行住所登记与经营场所备案分开,住所是法律文件送达和确定司法、行政管辖的地址,是商事主体的登记事项,经营场所则是商事主体的备案事项。申请人对住所和经营场所的合法性负责。据透露,有的新兴产业,比如软件开发、写作、设计、发明创造等等,自己在家就可以完成,不影响其他邻居,对外联系也只是通过电脑,对于这样的公司,只要符合物权法,就有望在家注册公司。

接下去,场所还会实行分类管理,对于油烟噪音扰民、高污染行业和影响城市市容等事项的经营场所实行分类管理。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这意味着,一个大房间,只要有管委会或街道等出具证明,是可以登记多家企业的,就像“格子公司”,可以减少企业很大的成本。

先照后证 拿到营业执照就能开业

商事登记将实行“先照后证”的登记制度。对于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者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经营。

这就意味着,工商执照不再是企业开业的最后一关。目前,很多企业登记注册都是先证后照,比如经营范围是餐饮,就需要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前置审批,等这些许可证都办齐了,才能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动辄耗时几个月,企业还要往返多个部门申请审批,最后才能开业。

改革以后,企业直接去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拿到营业执照就可以开业了。

对于许可经营项目,企业可以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取得许可证或审批文件后再经营。

据透露,约有10个大经营项目需前置许可,180多个项目则被后移到营业执照以后再办理,具体将由市政府指定并公布目录。

告别年检 年度报告公示取代年检

改革以后,厦门的企业将告别每年一度的年检。每年的3-6月份,都是厦门企业年检的时间,不但注册大厅从早到晚排起长队,工商部门还要进入楼宇等企业集中区,上门年检,疲于奔波。

今后,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将取代年检。企业只需要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由企业自己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年度报告包括投资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负债、登记及备案事项变化情况等内容,企业在电脑前就能完成,企业和工商部门都不用再奔波。

信息公示 企业信息、黑名单上网可查

改革以后,市民若想了解某家企业信息,上网就能查到。据介绍,厦门将在经济户籍库基础上,建立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商事主体登记、备案信息和其他信息,接受公众的查询和监督。市民只要上网,就能查看企业的地址、股东姓名等信息。

同时,还要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名单制度,提高企业的失信成本。企业如果不按期提交年度报告,或者通过住所无法联系的,将被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提醒和警示社会公众。此外,这个信息公示平台与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信息公共平台相衔接,实现登记信息及时向行政审批和监管部门流转送达,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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