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3/12/10  来源:中国企业报道  作者:Lu2011   浏览:

 
核心提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处在非常关键的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

在不久前举行的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七次会议上,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孙宝树,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理事长陈兰通都发表了重要讲话。为了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大做强三方协调机制,本报特对此三篇讲话进行摘要刊发。标题为编者加。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六次会议以来,三方按照工作部署,共同努力,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基本完成了各项任务,在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劳动合同立法、推进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以及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成绩,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这些,我讲几点意见:

一、增强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处在非常关键的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要更加关注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对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形成和谐相处的人际环境,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赋予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新的任务。现实表明,劳动关系作为经济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其和谐与否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之一,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是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维护双方特别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已经并将进一步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劳动关系领域还存在不少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劳动关系处理不规范的问题仍然突出,部分企业拖欠和克扣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很严重,一些企业超时加班、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现象大量存在,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数量持续大幅度上升。这些情况说明,我国现行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还不完善,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去年我国人均GDP首次超过1000美元,跨上了一个重要台阶,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程表明,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之后,经济社会就进入了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在这样一个时期内,劳动关系将继续呈急剧变化的发展态势。劳动关系矛盾作为社会矛盾中的基本矛盾之一,将会进一步加剧,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十分严峻。

因此,我们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抓住机遇,迎难而上,积极采取切实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为改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不断作出贡献。

二、认真理清当前和今后工作的基本思路

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必须要统筹考虑,积极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任务很重,在科学分析判断劳动关系形势的基础上,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制定相应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认为,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统领。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自觉围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这个统一目标来开展各项工作,形成布局科学合理、配合协调有力的工作局面。

第二,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劳动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时期表现出的突出矛盾会有所不同,因此,工作中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统筹考虑当前急需与长远发展问题,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

第三,坚持协调推进调整劳动关系的各项工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监察都是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第四,坚持加强劳动关系法制建设。加强劳动关系法制建设是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要求。

第五,坚持重视做好维权和维稳工作。

三、进一步发挥宏观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

下一步,要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完善机制上来,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做强做大,切实发挥在宏观层面调整劳动关系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为各地三方机制建设起到示范、指导和促进作用。在这方面,我们三方承担着共同的责任。一方面,要坚定信心,坚持完善三方机制的方向不动摇。要清醒地看到,虽然目前三方机制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但这是改革和发展过程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三方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我们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大有可为;另一方面,要在近几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坚持从国情出发,吸收借鉴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经验,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要求,抓紧研究探索完善中国特色三方机制的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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