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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规收费

发布时间:2013/12/11  来源:中国工业报  作者:Lu2011   浏览:

为更加深入地了解政府部门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工作和政策导向,近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划财务司相关负责人。
  中国工业报:国家质检总局对规范收费有哪些要求?
  答:国家质检总局在规范收费管理方面制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是切实落实国家的收费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遵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4]100号)、《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532号)和《关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0]32号)等规定。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社会团体收费要严格遵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877号)和《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182号)等规定。未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项目不得收费。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惠企政策。国家质检总局对已经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停止征收,明确降低收费标准的坚决降下来,明确减免的收费项目坚决减免。
  三是主动公示收费文件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亮证收费。在门户网站、各办证大厅和收费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规收费。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经营服务性收费、社团收费等,坚决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做到令行禁止。严禁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严禁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不得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等服务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乱收费行为等违纪事项,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是加强收费管理和监督。对于公众留言、企业和个人举报的问题,有关部门检查和反映的问题,质检总局将通过问询调查、信息反馈、违规通报、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等方式,及时纠正错误,同时加强规范收费、建立收费防控措施等,提高收费公信力和企业满意度。
 
 中国工业报:国家质检总局贯彻执行的收费减免政策有哪些?
  答:自2012年起执行的收费减免政策包括:2012年起取消、暂停的质检行政事业性收费。2012年2月1日起取消标准化有关收费;2012年8月1日起暂停执行危险品、有毒有害货物加一倍收费标准;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制造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费、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费、计量授权证书费、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费。
  2012年起减免的质检行政事业性收费。2012年1月1日起免征小型微型企业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2012年5月1日起免征入境航空煤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免收2012年第四季度法定出入境检验检疫费;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降低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收费标准;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它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
  中国工业报:企业在网上如何查询质检收费政策?
  答:首先,进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总局官方网站。其次,在总局首页左侧相关司局栏目中点选计划财务司。最后,在计划财务司左侧政务公开栏目中点选收费管理即可看到质检总局有关收费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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