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2014年全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的部署,《方案》对2014年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重点领域改革提出十个方面的意见安排。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包括: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创新“数字福建”建设推进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创新开放开发的体制机制。包括:推动外商投资便利化,推动贸易便利化,推进重点区域先行先试,构筑对台交流合作前沿平台,拓展闽港澳侨合作。
完善促进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包括: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和国资监管改革,推动基础产业领域改革,推进科技创新机制改革。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包括:推动完善生态补偿和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研究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探索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评价考核体系。
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包括:出台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政策,推进多种形式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深化城镇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减轻基层负担。包括:减轻社区负担,减轻企业负担,减轻农民负担,严格考核检查评比认定类项目。
深化要素资源配置改革。包括:推动金融领域改革,推进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动海洋资源综合管理体制创新。
深化文化和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包括: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包括:加快建设全省信用信息平台,规范、拓展信用信息征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相关制度。
加强政治文明建设。主要根据中央下一步专项改革的部署,推进政治文明领域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包括: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统一战线等领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