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经贸函中小〔2013〕75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经贸中小〔2012〕399号)要求,决定开展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基地)2013年年度服务情况进行检查,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一)示范平台:2013年运营情况总结报告,内容含单位基本情况、服务企业情况、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情况;服务活动照片(含照片说明);服务企业经验及存在问题。(二)创业基地:2013年运营情况总结报告,内容含承建单位基本情况及基地目前现状、基地引进服务机构情况、服务初创阶段的小微企业情况;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情况;服务企业经验及存在问题。(三)已获得“2012年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的示范平台和创业基地应提供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关发票凭证。
二、检查要求:请各有关单位将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及附件材料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QQ邮箱)于12月20日前报送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确定信息联络员:为做好2014年服务机构经验交流与宣传,请各单位负责人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加入有关QQ群,主要负责传递信息给单位领导,并报送服务企业的活动报道、亮点做法及有关诉求。联络员的工作情况作为示范平台、创业基地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联系人:陈辉玲
联系电话: 0591-88023380,0591-88016036(传真)
QQ:1776712634
附件:2013年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福建省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情况表.xls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