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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银企关系模式

发布时间:2013/12/24  来源:东南网  作者:Lu2011   浏览:

企业并购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如何从外部筹集资金,优化环境吸引投资银行,从而提高企业并购的成功率。由于全球竞争的加剧,投资银行的业务不断向纵深拓展,在其新增业务中,企业并购已经成为业务核心。

一、公司治理中的两种典型银企关系模式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传统和政治法律制度的不同,经过长期的公司发展历程和企业制度的演变,形成了不同类型的公司治理模式,其中最为典型的银企关系模式是英美模式和日德模式。

1.英美模式中银企关系的特点

 在英美模式中,银企关系模式以自由市场为运行基础,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产权制约较弱,银行对企业的监督是间断性的,即只有当企业进行贷款时才进行,目的也只不过为了保证其贷款本金的安全性。公司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直接筹集长期资本,而不是依赖银行贷款去融资,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主要是通过证券市场的股票交易活动来对经营者产生必要的压力。因此,银行作为纯粹的资金提供者,难以在公司外部治理中发挥作用,股权结构的分散性是英美公司受股东监控的障碍。另外,银行从企业得到的信息只是外部公开的信息,存在信息不对称,企业的风险不为银行所了解,银行贷款往往要求企业抵押和担保,银行对企业的资金业务以短期为主,一般不对企业作长期贷款。在典型的英美治理模式中,为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的是资本市场,而不是银行。公司的股票大多分散在个人投资者的手里,分散的、流动的股权结构,以及股东之间缺乏协调行动,使得英美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较弱。银行只作为纯粹的资金提供者,无法参与公司的投票和干预公司的管理活动。

2.日德模式中银企关系的特点

日德银企关系模式以“社团”或“社会”市场经济为运行基础,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产权制约较强,日德公司对企业直接融资具有严格的监控,使得证券市场远没有英美证券市场发达,企业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在经济和企业经营中发挥重要作用,而资本市场的作用相对较小。主银行制度作为此种模式下银企关系的治理制度,把银企双方紧密结合在一起,主银行作为企业资金的最大出资方,银企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银行持有企业股份并参与企业财务管理。同时主银行有义务为企业提供信息,并派出代表参与管理,形成在主银行制度下,银企之间有效约束和相互协调。主银行作为企业主要股东和最大债权人,在企业经营发生困难时,采取紧急融资等积极对策,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可以维持和提高银行的声誉,扩大存贷余额。在本质上主银行以股本或信贷形式向厂商提供资本,而厂商则将所获得的资本投入到经营项目上,并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主银行与工商企业结成这种资金交易关系的最终目的是要获得预期最大利润。日德模式的主要特点反映在商业银行是公司的主要股东,银行处于公司治理的核心地位,进行的投资是长期投资,能更好地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另外,日德公司的债务成本低,容易解决长期投资所需要的资金以及短期所遇到的财务困难问题,金融机构大量持有股权和债权,有利于减少债务融资引起的代理成本。

3.日德模式与英美模式的发展趋同化

随着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英美开始重视银行的作用,逐渐放松对银行的限制,完善了银行持股的监管机制,银行逐渐关心所持股公司的长远发展。而日德公司逐渐强调个人股东的利益,加速证券市场的发展,从而降低公司对银行的高度依赖性,扩大直接融资的比例。总之,从英美模式和日德模式近年来的主要变化来看,两种模式下,银企关系正在相互靠近,相互补充,大有趋同之势。

二、我国企业并购中投资银行的现实问题

我国企业并购和投资银行的发展有着广阔的前景。但是,由于产权市场和资本市场发育的初级性以及其它一些配套改革措施的滞后,使得证券公司介入企业兼并与收购业务,发育为成熟的兼并市场经纪人尚要解决一系列问题。

1.政企不分导致企业与投资银行无法摆正关系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企业并购大多涉及国有资产的转移,一般都是政府的意图,交易双方没有自主权,必须按行政指令办。银行作为政府的金融机构,一直是国有企业运营资金的主要来源,一般不干预企业的日常工作,只有存在信贷关系时,才收集有关企业的信息。由于在资金运用上受行政干预较多,使得银行借贷对企业约束不紧,贷款的回收无法保证,致使社会上许多企业存在着大量呆帐,难以满足对新资本的需要。

2.国内企业的发展情况严峻

企业并购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如人员的就业和安排,并购过程的实施、债权债务的转移等等,投资银行自身无法解决。投资银行的主要对象是国有企业,由于国有企业真正的所有者缺位,缺乏真正所有者的监督和有效监督机制,在产权改制的过程中,形成了以经营者为首的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另外,政府部门作为国有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名义上的国有资产所有者,对国有企业的干预过多,使得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3.银行资本市场实力不足

资本密集是投资银行的主要特征,资本雄厚是投资银行抵御风险的有力保证。由于过去银行一直作为政府的金融机构,无法根据市场的需要发展业务,致使银行部门的市场化程度比较低,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银行体系不能成为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者和企业的监督者,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银行资本市场实力不足。

三、发展对策

1.银行制度规范化

从中国现阶段资本市场不发达、不规范、投机气氛较浓的实际情况出发,应尽快颁布有约束性和指导性的法规,尽快建立规范的银行体制,明确银行业经营范围,划定行业界限,严格走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之路,创造出适于银行进一步发展的空间。推行国有专业银行的公司化,摆脱政府部门对银行的行政控制,引入竞争体系,促使银行商业化,向综合型商业银行体制过渡。在业务方面,向巨型化、电子化、业务综合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银行体系,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2.正确处理投资银行与企业的关系

参照日德模式中的主银行制度,使银行成为企业部分股权的所有者,引导银行所遵循的资金分配和使用以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唯一标准,使银行在企业困难的时候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同时也使银行直接参与企业的长期管理和监督,解决公司治理结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内部人控制现象,避免控股公司的权利滥用,协调公司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同时,银行在与企业合作的过程中获得信誉和发展,银企双方各有所获,社会整体效益也达到最大。具体到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企业应当从什么钱都要,转变为十分关注筹资方式,关注筹资成本,以实践为标准,关注成本——效益分析,从而选择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筹资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选择适合中国发展的投资银行投资模式。

3.引进国外著名投资银行,参与国有企业的并购

通过引进国外著名投资银行,参与国有企业的并购工作,一方面可缓解当前企业对发展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国内银行可以尽快学习、借鉴国外银行业的规范运作手段和技巧,引进技术优势和信息优势,再结合自身对中国国情的了解和已建立的良好客户关系,进行制度创新,大胆突破,发展中国特色的投资银行体系和业务范畴。使投资银行在重新组合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培育和完善股票和证券市场

充分利用信息产业技术的优势,使银行业务向电子化、网络化的方向发展,并且延伸到电子货币、网络银行等新领域,提高银行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和能力,使其涉足其他资本市场或金融衍生品市场,突破传统的地区和业务品种的界限,向多元化、全能化发展。

5.加快金融创新,促进投资银行国际化进程

投资银行国际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我国的投资银行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国际化进程。首先,投资银行的基本特征就是创新,规范不能取消创新,这就要求投资银行有创新意识、创新技巧,寻求现行制度下的创新空间。另外,投资银行国际化的竞争主要是人才的竞争,只有精通国内外有关法律制度、熟悉财务、金融业务的人员才能提供一流的服务,为参与国际企业的并购奠定基础。因此,为尽早实现与国际接轨,培养有关专业人才,也是急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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