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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小微企业贷款只需额度40%的担保

发布时间:2014/01/13  来源:东南网  作者:Lu2011   浏览:

去年8月,宁德市工商联与建设银行宁德分行正式签署《宁德市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开启了我市“助保贷”业务,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难题有了解决“出路”。根据协议,市工商联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展“助保贷”业务,“风险金池”由市财政出资建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只需提供占贷款额40%的抵质押并交纳2%~3%的助保金即可获得贷款。

记者从市委统战部获悉,截至目前,市工商联已会同市建行筛选129家企业进入“助保金贷款”业务的“小微企业池”,已放贷款业务9笔,总额3535万元,在办贷款业务30笔,总额约14000万元。

推荐对象应为实体型生产企业

在具体程序上,办理助保金贷款业务需经过五个流程:企业申请——工商联、建行认可——申报审批——助保金入库——贷款发放。那么首先要面临的问题是,哪些企业可以申请这项贷款呢?

据悉,市工商联与建行宁德分行互相推荐小微企业,经过双方的共同认定,进入“小微企业池”,首批推荐进入“小微企业池”对象的企业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具体包括,推荐对象应为实体型生产企业,外贸企业除外;禁止准入“6+1”等敏感行业(钢铁、多晶硅、风电设备、煤化工、水泥、平板玻璃、造船)及钢贸类行业;

企业成立年限在1年(含)以上,能提供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对完全以企业自有房产、土地为抵押物而办理“助保贷”业务,已经或承诺贷款期间在市建行开立基本结算户的,可以成立年限不满1年;

借款企业应满足在建设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要求,采用评分卡评分分数达到60分(含)以上,或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申请贷款须能提供不低于贷款额度40%且符合建设银行要求的抵(质)押或保证;

企业或企业主不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已结清不良贷款及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无参与高利贷行为,无购买期货等高风险经营行为,且其实际控制人(及配偶)无涉黑、参与高利贷等违法行为;

企业总资产低于1.2亿元且销售收入低于1亿元。

无法还贷时“助保金”代偿

这项业务的推出,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了便利,不过,如果遇到小微企业无法偿还贷款时,该怎么办呢?

据悉,在建立“小微企业池”的同时,我市还将建立“助保金池”。由政府风险补偿铺底资金和企业缴纳的助保金共同组成的“助保金池”,在小微企业无法偿还所发放的贷款时,按一定比率和程序,可履行代偿责任。

“风险补偿金”由政府财政部门投入部分资金作为助保金池铺底资金,将获得平均放大倍数不低于10倍的放大效应。我市财政将首期提供2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的可用贷款额度将达到2亿元。(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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