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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发1号文件 福建工业转型升级打出组合拳

发布时间:2014/02/18  来源:中国工业报  作者:Lu2011   浏览:

 (本报记者 邓文龙) 为了推动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使2014年的工业发展继续迈大步,福建省人民政府日前向各地市县和各级部门、企业及高等院校颁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一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4〕1号)。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扶持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地市县和各级部门、企业及高等院校颁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4〕1号)。
  福建省政府1号文件和省府办1号文件的同时出台,犹如组合拳出击,拉开了福建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为抓手,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快速壮大总量、提升质量、增强效益的序幕。
  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
  福建省政府一号文件全文2600多字,共11个部分,分鼓励先进制造业增产增效、继续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促进项目对接落地、加强工业节能降耗、扩大电力直接交易、推动工业集约节约用地、加快两化深度融合、发挥企业资金应急处置机制作用等内容,从细处实处规定了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的各项举措。
  文件的第一条措施是鼓励先进制造业增产增效,省财政年度安排4亿元资金奖励企业用电,鼓励企业错峰生产,适时调整用电谷时段,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在一号文件里,福建省要求各地继续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省财政年度安排5亿元资金,优先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大先进产能、年内投产等“百项千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继续实施“一业一策”,支持船舶、电机电器、模具、陶瓷等行业发展。用好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融资)和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款等政府增信资金,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更多信贷支持。
  在一号文件里,许多举措着眼于既稳住基本面,又开辟新的增长点。如加强工业节能降耗方面,福建省财政年度安排1.4亿元资金,支持工业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钢铁、水泥、造纸、印染、合成氨等行业开展能效、效益、环保、管理等全面对标,对省内行业标杆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在扩大电力直接交易方面,福建省将出台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管理办法,鼓励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效标杆企业以及节能环保企业参与直接交易。在推动工业集约节约用地方面,省重点工业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省统筹优先安排;对投资新建4层以上标准厂房或将原有厂房改造升级为4层以上厂房的,省级技改专项资金对其新增的货梯给予不低于购买价格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加快两化深度融合方面,福建省经信委将筹措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专项资金8000万元(含软件资金),重点扶持软件产业、两化融合率先发展。在发挥企业资金应急处置机制作用方面,福建省企业资金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将加强对重点企业资金运行异常情况监测,研究、协调、处置可能对区域经济金融产生重大影响的企业资金问题,防范重点企业资金链断裂。
  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福建省政府办一号文件全文2500多字,共9个部分,具体为引导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鼓励创办小微企业、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加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债融资、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担保服务和融资支持、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政府采购向小微企业倾斜、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等内容。
  福建省政府办一号文件鼓励创办小微企业,对新创办的小微企业,3年内所产生的省以下地方级税收收入全额奖励给企业。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对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以企业上年缴纳的省以下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3年内每年增量部分的60%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
  福建省政府办一号文件要求加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力度。扩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贷款对象范围,将上年末在同一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工业企业纳入补偿的贷款对象范围,对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风险补偿。支持小微企业发债融资,省财政2014年度安排3000万元,与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共同建立“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为小微企业利用债务工具融资提供增信。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担保服务和融资支持,支持设区市、县(市、区)政府整合现有资源,形成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争取到2015年建成由1个省级枢纽平台、9个设区市综合服务窗口、36个产业集群服务窗口构成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中央和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对项目建设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
  福建省政府办一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向小微企业倾斜,各级政府应当预留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减轻小微企业负担,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缴纳的所得税由设区市、县(市、区)级财政以“即征即奖”的方式奖励给企业。
  关键在于组合拳
  两个一号文件的同时出台,引起了福建省经信部门和广大工业企业的高度关注。
  “福建省工业要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挑大梁,我们的转型升级就要有组合拳,有些力度要加大。”在近日由省经信委召开的两个一号文件政策解读座谈会上,福建省经信委副主任郭恒明作出了上述表述。
  福建省经信委投资和规划处处长陈躬仙表示,去年福建省对68个战略性新兴项目给予了补助,依据一号文件,今年的补助项目将可能增加到100多个。
  运行局副局长林锋告诉记者,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企业的发展非常有效,企业非常欢迎。我们将考虑政策的普惠性,尽力扩大受益面。
  “政府出台政策,相当于给我们企业一个信心。虽然补助资金有限,但给了我们方向和支持。”采访中,许多企业对一号文件给予了高度评价。
  据悉,为了使一号文件精神得到更好地贯彻,福建省经信委将成立产业研究室,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两个一号文件,带来的恰是福建省工业发展的春风,展现了福建工业在复杂形势面前坚持转型升级谋发展的信心,更是表明了福建省做大工业做强工业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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