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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光伏再启双反调查 应建贸易救济机制避涟漪效应

发布时间:2014/02/19  来源:中新网  作者:Lu2011   浏览:

新华网上海2月18日专电题:美对华光伏再启“双反”调查 应建贸易救济机制避“涟漪效应”

  新华社记者韩莹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近日做出初裁,初步认定美国国内产业因进口中国晶体硅光伏产品而遭受实质损害。距离美国首次对华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仅过去两年的时间,第二轮“双反”调查又再被发起,其全面严格限制中国对美出口晶硅光伏产品的意图已十分明显。

  第二轮“双反”意截堵“规避路线”

  对此,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2月17日表示,自2013年5月份以来,中美双方就妥善解决光伏领域的贸易摩擦进行了多轮磋商谈判。就在谈判过程中,美方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第二轮“双反”调查,此举无疑加剧了光伏产品贸易摩擦,也给磋商解决中美光伏产品贸易摩擦制造了障碍。

  上述负责人指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未能充分客观地考虑中美光伏产业相互依存的事实和现状,中国光伏产品不仅没有损害美国产业利益,而且还为美国上下游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和就业机会。

  事实上,早在2011年11月份,美方就不顾中方反对,执意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启动“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12月份决定征收29.18%—254.66%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高额的“双反”税率使得中国企业很难向美国出口中国产光伏电池产品。美方于2014年1月23日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目的在于全面严格限制中国对美出口晶硅光伏产品。

  晶澳太阳能COO谢健认为:“这次调查的目的在于,把以往中国大陆公司的避税途径全面堵住,不让中国大陆公司在中国台湾地区加工成电池及组件,再出口到美国市场。”

  “美国双反导致国内生产的组件无法进入美国市场,因此一些厂商选择在台湾等地设厂来规避,这是不得已的选择。”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说。根据美国商务部数据,2012年美国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进口的相关光伏产品金额分别为21亿美元和5.1亿美元。

  新兴市场崛起分散“风险”

  虽然此次公布的是初裁结果,但光伏行业人士普遍预测,美方最终裁定结果对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企业不利的可能性仍然较大。

  数据显示,受欧美“双反”调查影响,2012年中国光伏产品对美欧出口量大幅下降,较2011年分别下降约30%和45%。但中国光伏产品对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出口量也出现翻倍,增量几乎弥补了欧美市场的减量部分。

  申银万国新能源行业分析师余文俊表示,通过近两年的企业战略调整,相比前几年国内光伏产品大部分集中出口到欧洲市场,新兴市场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鉴于目前对美出口的光伏产品占中国光伏组件总出货量的5%-10%,整体影响有限。

  除此之外,近日已有企业表态可能通过到东南亚国家设厂来规避制裁。但对于部分从去年三季度起调高了对美出货量的企业而言,此次调查中可能遭受较大的影响。

  近两年中国光伏市场内需开始启动,国内光伏市场增长非常迅速,2013年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一跃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市场,今年国内还将启动14GW的装机规模,未来国内市场肯定还会进一步增长。余文俊预计:“随着欧美对中国光伏产品的限制,将进一步倒逼更多国内企业到海外设厂,这已经可以预见。”

  应建贸易救济机制避免“涟漪效应”

  事实上,不仅是光伏业,受到美国对华贸易保护措施升级影响的行业涉及方方面面,这不仅直接影响中美经贸关系,也为全球其他国家限制“中国出口”起了非常不好的示范作用。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主任沈丁立指出,2014年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预计还会继续增加,中国仍将会是遭遇贸易摩擦最多的国家。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球针对中国发起的贸易“双反”调查和贸易争端接二连三,仅1月份前十天,商务部就连续发布14条贸易预警。不仅欧美等发达经济体不断加大对中国产品的贸易壁垒,包括印度、巴西、墨西哥在内的新兴经济体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措施也呈上升态势。

  专家认为,当前针对我国的贸易摩擦频发有其内因,发生冲突的往往是全球和国内产能都过剩的产业。在未来经济下行周期里,部分发达国家很有可能会采取更多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来针对中国。对华贸易摩擦渐成常态的现实要求我们形成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各司其职、互相补充的贸易救济机制,防止美国贸易保护政策产生不断扩散的“涟漪效应”。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信息部主任龚柏华表示,从国内方面来说,要遏制国际贸易摩擦愈演愈烈的有效措施是限制过度投资和由此带来的过剩产能,必须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消费和投资结构以及地区发展结构上进行内部调整,改变失衡状态,外围的矛盾和压力才可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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