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今年省财政将安排3000万元扶持资金,支持省直有关部门、再担保公司与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海交中心)建立增信机制,与海交中心共同建立“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为小微企业利用债务工具融资提供增信。
海交中心是省内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和交易机构,于去年12月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业,主要为企业提供股权、债券、林权、排污权等权益类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的托管、交易和融资服务。
意见提出,海交中心要完善5种市场功能,建设5个平台。建设多要素登记托管与交易平台,为企业排污权流转提供场所、设施、信息集散、投融资和交易等服务,逐步建立全省集中统一、规范有序的林权及相关产品交易市场。建设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平台,推动相关部门与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在企业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人才及技术、纳税缴费、劳动用工、用水用电、节能环保等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建设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并购融资、资产证券化等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建设对接境内外资本市场平台,优先支持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企业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向全国性资本市场转板或赴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建设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平台,为台资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投资融资、收购兼并、资金运作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