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阳光减负”,以涉及收费阳光公开、惠企减负政策阳光透明、涉企不合理负担阳光监督为手段,坚持减负、服务和监督“三个结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阳光减负”。
二是继续抓好惠企政策的落实,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省已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确保各项稳增长措施得到落实,对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督促责任部门予以整改。
三是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收费,以清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收费为重点,结合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取消归并各种重复交叉的服务收费。
四是搞好企业负担调查体系建设。在已确定的100户企业作为企业负担监测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减负监测点的调度管理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