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14家中国主要光伏生产企业在北京召开发布会,坚决否认美国国内产业日前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的相关指控,呼吁美方在调查过程中秉持法的精神和公正的态度,摒弃政治和情绪因素干扰。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也代表光伏行业在发布会上发表声明称,中国应诉仅针对案件本身,无意发动针对整个美光伏产业的贸易战。
机电商会副会长王贵清表示,中国光伏企业在美国获得商业成功,根本原因是靠技术创新、规模效益在市场竞争中取得的优势。尚德电力、天合光能、阿特斯等中国光伏企业纷纷对中国企业“获得不公平的政府特殊支持”的指控予以否认。
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施正荣说,中国光伏企业的成本优势,来源于中国企业把握住了过去十年国际光伏产业的发展机遇,在产业链建设、技术开发和规模发展速度上抢占了先机。
具体到贷款利率,他说,中国银行的贷款利率要比欧美高得多,而在补贴方面,根据公开报道,申请双反调查的SolarWorld公司本身在美国获得了超过4300万美元的补贴,在欧洲也获得了约1.4亿欧元的补贴,“没有任何一家中国光伏企业享受到这样高的政府补贴”。
针对中国企业享受土地价格、优惠贷款补贴的指控,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瞿晓铧表示,阿特斯的土地使用权以市场价格获得,贷款利率也是按照市场上的银行利率,为6%至7%,如果考虑到人民币升值的因素,贷款利率高达10%。
他说:“我们并不反对政府对太阳能企业的政策扶持,相反我们是支持的,但我们反对SolarWorld在这个问题上对人对己采用双重标准的做法。”
根据SolarWorld公司和其他6家未披露身份的公司于10月19日的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美国商务部(DOC)分别于10月19日和11月8日决定立案对中国输美晶硅电池进行贸易救济调查。在机电商会的组织下,包括尚德、英利在内的14家中国主要光伏电池生产企业组成了联合应诉团队,在案件中以一个声音进行抗辩。
案件联合应诉代理律师、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李磊介绍说,本案申诉方在ITC初裁听证会前一天下午突然提出扩大调查范围的申请,将原本很多不涉案的中国企业纳入本案调查范围,被美商务部暂时拒绝。尽管如此,中国企业已经做好准备,应对基于扩大的产品范围的调查。
据他介绍,ITC和美商务部的调查程序都处于初裁阶段,前者将于12月5日发布关于产业损害的初裁裁决。李磊表示,ITC历史上在初裁中认定无产业损害并终止调查的情形非常少见,但中国应诉企业仍积极参与抗辩工作,为之后的应诉打下基础。
根据程序,美商务部可能于2012年1月和2月分别就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作出初裁,而是否征收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的最终决定,最早将于2012年5月和8月作出。
“任何最终可能实施的贸易限制措施必将对中美两国绿色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王贵清特别强调说,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应对工作仅针对案件的申诉企业,而非整个美国光伏产业,“中国光伏企业无意发起针对美国光伏企业的贸易战,相反谋求在互利共赢基础上的合作与共同发展”。
瞿晓铧说,中国市场对新能源的需求巨大,中国光伏产业的扩张并非为了侵占国外市场,而是首先为了满足中国市场未来的发展需求,美国企业对此不必担心。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苗连生表示,中国市场这么大,也开放着,欢迎国外企业前来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