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建电机电器网 >> 行业资讯 >> 企业 >> 正文

宁德市企业工资保证金预存标准提高 有欠薪记录企业最高须存500万

发布时间:2014/03/20  来源:东南网  作者:Lu2011   浏览:

今年起,工资保证金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预存标准也有所提高,只要是有欠薪记录的施工企业,都必须在人社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预存一笔3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工资保证金。一旦企业发生欠薪行为,人社部门可从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支劳动者工资。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从2006年底开始,我市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有欠薪不良记录的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和市外进入本地范围内的施工企业,按承接单项工程项目总造价的3%,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今年,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必须预存工资保证金的对象,扩大到三年来发生过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的各类企业,包括建筑、交通、水利、电力、铁路等所有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企业工资保证金预存标准也有所提高,施工企业按承接单项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预存工资保证金额度,承包大型项目企业一般不低于100万元,总承包企业一般不低于5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一般不低于30万元。预存工资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原来须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可以通过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而从今年起,企业应在当地人社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现金形式预存工资保证金,不得采取担保等其他形式。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4年2月份,我市共有125家施工企业办理了工资保证金,预存金额总计4366万元。(记者 林珺)

 

【双创政策】重磅解读!工信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双创政策】重磅解读!工信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福建 : 关于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期初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福建 : 关于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期初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福建省电机电器行业协会主办 @版权所有 2010-2013
电话:0591-63216616 15715901366 E-mail:fmeeia@qq.com 传真:0591-62712886
闽ICP备10206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