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企业对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有望获得政府最高达30万元的贴息。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福州市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办法提出了一系列扶持和培育知识产权发展的新政。
据悉,《福州市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是对2008年出台的《福州市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的修改。目前,我省财政给予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幅度达到30%~50%,办法提出,对列入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的同一笔贷款,市财政将在此基础上再予贴息,贴息比例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办法提高了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标准,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示范点企事业单位的奖励,分别由原来的20万元、12万元和8万元提高到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办法提高了获得专利奖的奖励标准: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等专利权人,市财政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由原来的20万元和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和10万元。
在办法正式发布之后,福州市专利奖将列入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序列,每年评审一次,分别为专利金奖和优秀奖两档。对于获得福州市专利金奖和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市财政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由原来的3万元和1万元提高到6万元和2万元。
办法提出,市财政将对企业购买专利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支出保费的50%,每个企业单年获得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万元。
此外,福州市还将对企业获得美国、欧盟、日本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奖励1万元。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