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31日记者从市经委获悉,福州市即将开展企业阳光减负专项行动,内容包括:以清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收费为重点,取消归并重复交叉的服务收费;继续免征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取消归并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微企业实行所得税“即征即奖”;各县(市)区在已确定20户企业作为企业负担监测点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企业负担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办法。
(福州晚报记者 陈坚)
福州新闻网讯 31日记者从市经委获悉,福州市即将开展企业阳光减负专项行动,内容包括:以清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收费为重点,取消归并重复交叉的服务收费;继续免征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取消归并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微企业实行所得税“即征即奖”;各县(市)区在已确定20户企业作为企业负担监测点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企业负担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办法。
(福州晚报记者 陈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