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3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2014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三确保两优化一统筹”用地政策,确保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确保龙头骨干企业用地,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优化区域发展用地,优化工业用地布局;统筹社会民生事业用地。严禁向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供地,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严格落实用地标准和定额管理,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盘活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