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均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在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全部建立工作站,在村居设立联络室,发展1.6万名联络员和2.3万名志愿者。
二是建立完善解答咨询、受理申请、限时办结、登记归档等工作制度,开通了法律援助网上受理、审批等服务功能。
三是将农民工讨薪、坑农害农等案件列入援助事项,将公证、司法鉴定等领域纳入了援助范围。
四是开辟困难群众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困难群众办理公证业务减免收费,对农民工讨薪、工伤等事项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一是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均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在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全部建立工作站,在村居设立联络室,发展1.6万名联络员和2.3万名志愿者。
二是建立完善解答咨询、受理申请、限时办结、登记归档等工作制度,开通了法律援助网上受理、审批等服务功能。
三是将农民工讨薪、坑农害农等案件列入援助事项,将公证、司法鉴定等领域纳入了援助范围。
四是开辟困难群众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困难群众办理公证业务减免收费,对农民工讨薪、工伤等事项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