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探索扶持和规范担保业的发展,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提供风险补偿,市财政年度安排1000万元资金,对为中、小微工业企业年度提供1亿元及以上贷款担保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按担保发生额的8‰、1%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为中小微企业直接提供贷款服务,目前已获批设立并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10家,较好发挥了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款工作,牵头召开“福州市小微企业成长贷”工作协调会,研究制定《福州市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和《福州市“成长贷”业务风险补偿操作规程(试行)》等两份文件。福州市财政局拟出资940万元作为“小微企业成长贷”的增信资金,并在工商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是召开政银企对接会,为银行和企业牵线、搭桥,引导推动各相关银行成立 “小企业贷款部”,方便中小微企业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