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出台多项措施 培养产业急需的中等技术人才

发布时间:2014/06/18  来源:东南网  作者:Lu2011   浏览:

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石狮大力培养产业急需的中等技术人才

东南网6月2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许小雄)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采取多项政策措施,切实推动石狮市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产业急需的中等技术人才。

加大学校基础能力建设

根据《意见》,石狮市将优先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校舍项目建设,确保资金足额投入。同时,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用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实训设施设备的添置和更新,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求。

在重点专业建设方面,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与石狮市经济产业紧密联系、社会急需的新兴专业,按照省级、泉州市级财政补助给予1:1的资金配套。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做大做强重点专业、品牌专业,对2014年起新确定为泉州市级、福建省级、国家级重点专业的,分层次给予财政补助或奖励。

鼓励校企合作办学

石狮市将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引企入校,鼓励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场所、就业机会,为教师提供科研基地,场地安排给予优先、租金给予优惠。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展以专业冠名等形式的“订单式”培训,且学员在本市企业实现就业的,每培训30人给予中等职业学校1万元的经费补助。企业实施“订单式”培训的相关费用予以税前扣除。企业接收学生实习、教师实践或为学校提供实训设备的支出等,将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

支持“双师型”队伍建设

石狮市将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通过考试或考核方式招聘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对现有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教师招聘,由市相关等部门和招聘单位提前到从事培养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招考。在学校总编制数内,从行业企业招聘紧缺急需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担任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师,不受人员学历、身份限制,由学校采取直接考核或简捷有效测评方式聘用。

加强专业教师职业技能、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提高持有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的教师比例,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对从2014年起取得技师及以上专业职业技能证书的,市财政给予5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市财政每年核拨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企事业单位聘请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能工巧匠担任专职或兼职专业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支持中职校扩大办学规模

石狮市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中等职业教育生源校奖励制度,对本市初中生源学校输送学生到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给予生源校300元/生的奖励;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升学率位居全市前6名的生源校,给予表彰并增加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分配名额的奖励。鼓励初中生就读本地中等职业学校,对在本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且获得各类非全日制大专文凭的学生,准予参加石狮市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公开招聘;退役士兵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按每人每学年6500元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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